疫情防治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物品允许全额扣除
根据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规定,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同时,在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填写《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时,需在备注栏注明“直接捐赠”。
疫情防治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物品允许全额扣除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明确: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法律分析: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向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但需注意,直接捐赠给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只能是防疫物资才可以凭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税前扣除,如是直接捐赠现金,根据规定是不允许税前扣除。
特殊情形——100%全额税前扣除的捐赠: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同时国家还会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捐赠免税进口的范围。
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怎么理解?向政府哪个部门捐赠都可以...
因此,不论哪个政府部门(如民政局、卫生局等),只要符合县级及以上的条件且属于国家机关范围,捐赠者通过他们捐赠就可以享受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红十字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 第十一条 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并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对捐赠财产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并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对捐赠财产进行管理。
疫情期期间捐赠物资税务处理
疫情期间企业购买物资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疫情期间企业对外捐赠物资时,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疫情捐赠实物,应按照“视同销售”处理,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疫情期间捐赠现金的企业或个人,可以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8点的内容处理,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疫情捐赠物品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疫情捐赠物品,应通过“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库存商品”等科目进行核算,税费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现金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企业实际发生捐赠支出时,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税务处理:增值税:通过现金方式的捐赠支出不涉及增值税。
疫情捐款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1、企业疫情捐款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详细解释如下:企业疫情捐款概述 企业进行的疫情捐款是一种公益性支出,旨在支持抗击疫情的相关工作,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担当。会计科目的选择 对于这类捐款支出,根据会计准则,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2、村财务疫情捐款,属于捐赠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并根据捐款方式的不同,冲减“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期末,将营业外支出结转至“本年利润”。
3、疫情捐款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科目。详细解释如下:营业外支出的定义: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这些支出主要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等。因为疫情捐款属于企业对社会的公益性捐赠,所以它应当被归类为营业外支出。
公益性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全额扣除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2、法律分析: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向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3、法律分析:可以抵税。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防疫的现金和物品、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防疫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4、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防疫的现金和物品、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防疫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5、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6、疫情期间捐赠现金的企业或个人,可以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8点的内容处理,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什么是属于公益性捐赠
1、公益性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公益等目的,自愿向合法成立的慈善机构或其他公益组织捐赠财产的行为。这些捐赠通常用于帮助弱势群体、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等。下面详细解释这一概念。公益性捐赠的主体 公益性捐赠的主体包括自然人、企业、社会组织等。
2、公益性捐赠是一种基于社会公益目的的无偿赠与行为。这些捐赠通常来自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旨在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捐赠的形式多样,可以是货币、实物,也可以是服务等形式。
3、公益性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了公益目的,自愿无偿捐赠财产的行为。以下对公益性捐赠进行详细解释:定义及目的:公益性捐赠是一种自愿行为,其目的在于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或组织,如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自然灾害的救援行动等。这种捐赠具有非营利性质,其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社会的公共利益。
4、属于公益性捐赠的特质及内容 公益性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出于公益目的,向特定或非特定的公益事业捐赠财产的行为。详细解释如下:公益性捐赠的主体 公益性捐赠的主体十分广泛,包括自然人、企业、社会组织等。这些主体基于社会责任、信仰或道德观念,自愿参与捐赠活动。
5、【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公益性捐赠的含义。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6、公益性捐赠是指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公益性捐赠的条件限制:通过特定机构进行。
本文来自作者[绮玉]投稿,不代表锐和五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ak.mkpvv.cn/keji/202504-554.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锐和五金的签约作者“绮玉”!
希望本篇文章《疫情捐赠算什么(疫情捐赠是否属于公益性捐赠)》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锐和五金]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本文概览:疫情防治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物品允许全额扣除 根据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规定,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